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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》
- 分类:行业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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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:
- 发布时间:2022-02-17 09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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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》,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,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。
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》
【概要描述】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》,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,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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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2〕4号),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,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
此次普查对象为全国耕地、园地、林地、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。其中,林地、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,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。
普查内容土壤性状、类型、立地条件、利用状况等。其中,土壤性状普查,包括有机质、酸碱度、养分情况以及颜色、质地等物理、化学性状;类型普查,包括不同成土母质、不同气候条件、不同地形地貌、不同利用状况下土壤类型的核实与补充完善等;立地条件普查,包括地形地貌、水文地质等;利用状况普查,包括灌排设施情况、植物生长情况、种植制度等基础信息,以及肥料、农药、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。
普查时间为2022年-2025年。其中,2022年完成普查方案、技术、平台等准备,开展全国性试点、开展培训和宣传,启动并完成全国盐碱地普查;2023-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,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,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,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,形成阶段性成果;2025年开展普查成果整理、数据审核、成果验收、验收与总结,全面完成普查任务。
以上资料来源:新华社 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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